临床研究已表明,大剂量顺铂(PDD)对多种实体肿瘤有效,常用于治疗头颈部癌、肺癌、食管癌、卵巢癌和宫颈癌等,疗程为每4周一次,化疗的剂量是 80-120 mg/m2。
大剂量顺铂化疗在无水、无利尿措施时肾毒性发生率为 100% 。水化可缩短顺铂血浆浓度半衰期、增加顺铂肾脏清除率。水化可不改变顺铂血药浓度及尿液顺铂排泄量,同时降低尿中顺铂浓度,减少与肾小管细胞结合,从而减少顺铂肾脏毒性。
大剂量顺铂化疗的水化和利尿
用药前 12 小时持续到用药结束24小时,静脉滴注 20 ml 氯化钾+1000 ml 生理盐水,滴速 5-6 ml/min。
用药,静脉滴注顺铂+生理盐水 200 ml,30-40 min 滴完。
用药后,快速静脉滴注 20% 甘露醇 250 ml,滴速 50-60 ml/h;静脉滴注 40-60 ml 氯化钾+2000-3000 ml 生理盐水,滴速 200-300 ml/h。
日输液总量 4000-5000 ml(3000 ml/m2)。
水化至少3天。
密切监测出入液量,以防输液过快增加心脏负担。尿量不足、体重增加提醒水潴留,可先予快速静脉滴注 20% 甘露醇 125 ml,再静推 20 mg 呋塞米脱水。
毒副反应
恶心呕吐:用药后 1-2 h发生,可持续一周左右,停药后 2-3 天消失。用强效止吐剂如 5-羟色胺 3、地塞米松、昂丹司琼等控制急性呕吐。
剂量限制性肾毒性:用药剂量 90 mg/m2 以上高危,常见于用药 10-15 天后发生,表现为血尿,血尿素氮升高、血肌酐升高,肌酐清除率降低,常为可逆性,但反复、大量治疗可致轻中度肾损害。除了充分水化外,尚无有效的方法处理。
神经毒性:与用药总剂量有关。表现听神经毒性如耳鸣、耳聋、听力下降,末梢神经毒性表现为手脚袜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、肌力下降等,通常难以恢复。
骨髓抑制:发生率与剂量相关,剂量 ≤ 100 mg/m2,发生率 10%-20%;剂量 ≥ 120md/m2,约为 40%,可与联合化疗中其他抗癌药的骨髓毒性相累加。白细胞 < 3.5x10^9/L 或血小板 <75x10^9/L 时停用。